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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於高雄書店喫茶一二三。photo credits:劉玉皙


經濟五四三/祖厝變古蹟,如何讓人心甘情願?

作者:佘健源、劉玉皙

原載於天下網站 http://www.cw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id=506...

 

一談到經濟學,大多數人覺得跟「錢」有關、也只能跟「錢」相關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即使是文化層面的價值觀之戰,也能借用經濟學的概念找出解決之道。古蹟保存大戰,就是一個例子。

高 雄市的哈瑪星及鹽埕區,是這城市剛現代化時最繁榮的地帶,有許多典雅日治風格的建築。例如大舞台戲院,文史工作者力主保留,業主卻執意改建,市府斡旋一年 未果,業主仍然拆除戲院。哈瑪星的貿易商大樓去年也面臨拆除危機,雖經市府協調列為暫訂古蹟,但「暫訂古蹟」即將在今年三月失效,如何妥善處理此事,將考 驗各方智慧。

哈瑪星的拆除爭議不是特例。每次的古蹟之戰,支持拆除的一方,總是老建物的所有權人,而反對的一方,則多是文史工作者及觀光業者。

老建築的所有人認為,自家財產要如何處置,外人無權置喙;甚至為了避免將來房產受公部門管制,就算目前尚無規劃,也要趕在外人發現其歷史價值以前,先行拆除或破壞。這句名言因而流傳:如果指定古蹟,一定發生火災。

希望保存的一方則認為,老建築保存社區歷史文化,普遍說法是「歷史文化是全民公共財」,所有權人不應獨斷獨行;況且保存老建築又能促進觀光,有利社區經濟繁榮。這與屋主產生價值觀和利益的衝突。

在這些事件中,類似的角色、觀點、行為都不斷重複,意味著雖然事件不同,但驅動事件發生的利益結構卻可能相近。發掘出事件背後的利益結構,才能妥善處理類似爭端,而不只是高舉單方面的價值觀、要求另一方犧牲自我來遵從。這種發掘與分析,正是經濟學家的工作。


維護古蹟的好處,自己無法全拿

第 一個與此有關的經濟學觀念叫「外部性」。外部性有兩種型式,舉例來說,第一種是你辛苦完成一件工作,但不只有你拿到工作成果,周遭也有人跟著不勞而獲;此 稱為「外部效益」。第二種情形是工作的成果完全歸你,但完成工作所需付出的代價,除了由你承擔外,周遭也有人無償幫你承擔(譬如各種汙染);此稱為「外部 成本」。

外部性的存在,不但引發公平正義的問題,也會改變當事人完成工作的誘因。如果這件工作對整體社會有利,但是你在其中的所得卻小於你的付出,除非是要「積陰德」,不然多數人都會選擇不作為。這是為什麼許多對大家都有利的事,卻很少有人做。

古蹟保存便是這樣一個例子。老建物維護或復舊的成本很高,而若不做整建,又容易變成危樓。即使只是被指定為歷史建物而非古蹟,維護費是比較低,但容積和使用方式都會受到限制,也使所有權人失去未來的可能收益。就算屋主保存老屋是為了家族情感,但每個人對家族記憶的感受不同,不見得都願為了家族情感付出代價。

另一方面,保留老屋卻對整體社區有利;除了保留眾人回憶及文化,也能繁榮在地觀光產業,食宿、交通和百貨業都能受惠。不過,觀光的經濟效益往往不會回流到老屋屋主手上。觀光發達後,屋主甚至還要面對人潮與車潮帶來的苦果。這也難怪古蹟保存雖然對社區文史和地方經濟有利、文史工作者及觀光業者大力支持,但老屋所有權人卻採消極態度。


「預期」主導行為,總以為蓋新屋賺得比較多

第二個跟此有關的經濟學觀念是預期。

前面既然提到外部性的問題,一個解法就是外部成本內部化,例如老屋所有人可能會考慮以老建物經營觀光產業,設法將古蹟的外流效益留為己有。此時他便會對未來的可能收益進行預期。預期心理就是關鍵。

上 世紀的經濟學曾認為人可以完全預期,本世紀的經濟學則認為人對未來不確定事態的預期,深受所獲資訊及主觀態度的影響。台灣因稅制不佳,一般的殷實商人往往 宣稱生意平淡,以躲避查稅或募款;相對地,也因為稅制,房地產炒作成為一門生意,加上媒體渲染,使大眾認為買地屯房比經營實業更來得低風險高收益(儘管這 在高雄並非事實)。

這就形成了預期上的偏差:對一般人乃至老屋屋主來說,除非他有相關產業經驗,不然多會認為觀光營收難以估算,還以為變更地目蓋大樓的收益比較好。在此狀況下,觀光營收難以預期,老屋保存成本卻確定較高,保存老屋的意願自然低落。

站 在文資保存與社區經濟發展的立場,老屋保存值得鼓勵,十多年來高雄市府亦鼓勵古蹟保存。但若以公權力直接指定歷史建物,又易激起原居民不滿,甚至引起其他 老屋屋主不安,使得屋主為避免財產受公部門管制,趕在外人發現以前先行拆屋,引發更多事端。要妥善解決爭議,需深刻地理解各方利益。


老屋公司化?讓享有效益的人也承擔代價

以 台北迪化街為例,只要老屋保存有利可圖,眾人自然樂於從事。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,建物一旦被指定為古蹟,其用地容積受到限制的部分,得等值移轉到其他地 方。在台北市,迪化街的老屋屋主可以將容積售予高價地段的開發商,提供屋主千萬乃至上億的確定收益,增加了保存古蹟的意願。

雖然,在房市陷入膠著的高雄,移轉的容積率是否真能有建商買單,還是個疑問;但不變的方向,依然是提供屋主明確的發展前景、降低古蹟收益的不確定性,例如引進經營古蹟觀光的專業團隊協助屋主,才能增加保存古蹟的誘因。

更重要的,是合理解決外部性的問題。經濟學上解決外部性最徹底的辦法是:讓承擔代價的人,和享有效益的人成為同一群人。依此邏輯,或許社區的觀光業者和文史工作者可集資成立公司,購得老屋,進行全區保存與觀光資源開發。如果因資本市場不效率而使集資過程有困難,可考慮接受補助、取得低利貸款。

當然,老屋保存不應只有建築,生活於其中的人、文化與回憶同等重要,故應當邀請老屋屋主以老建物作價入股。讓社區眾人以及認同老屋保存的人,共同承擔成本並分享其收益,或可開出解決此類爭議的一條新路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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