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想念在麻州度過的每一個耶誕節。在美國,耶誕夜的氣氛跟台灣很不同。沒有狂歡或約妹,美國人耶誕節就跟台灣人過年一樣,是家族團聚的節日。是夜街上冷清,餐廳不開,歸人行色匆匆,非常清冷。
很幸運的,在美國的每一個耶誕節,我已有家人一起度過。食物是節慶的儀式,耶誕節照例要煮大餐請無家可歸的留學生朋友,這是廚房的炫技,也是安慰。留學生斬斷一切魂結來到異鄉,鼻觀口口觀心,再怎樣厭惡家事的人,都很容易變得沉迷廚藝,尋求那又便宜又立即的溫暖。論文在虛無飄渺間,前途未可知,財源能否撐到畢業,一切都是不知道的,可是在廚房裡作一道菜、大家坐下來吃一頓飯,是如此的在掌控之中,令人暫時安心。
不過,我們總是把這樣的耶誕大餐安排在23號,因為耶誕夜是留給教堂的。在台灣的時候,我和老公都沒有上教堂的習慣,倒是都有讀佛經的喜好。在台灣,傳教的信眾總給人幾分直銷的感覺。但到了波士頓,我們赫然發現,原來基督之道的詮釋法,竟然跟在台灣有這麼大不同。或許,由根早已深植在基督教的西方人來詮釋,總是比我們東方人來得更深刻吧。就這樣,教會跟TAA&FAPA一樣,成了我們生活裡很重要的一部分。